5、取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手续。取消办理失业保险时,必须由原单位在其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天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手续。
6、减少部分社保业务证明。对已办理“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保登记证申领、变更、注销、验证等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7、取消第三方学历证明。如果已出具国家承认学历证书原件,便不需要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定等业务中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8、改进归国人员证明。改进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服务,持有经认证的国外学历的人员不用再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社保费率下调啦
人社部最新规定,从2017年5月1日起两年内,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此外,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此举旨在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
推进“电子社保”建设
互联网时代,人社部也将有效利用互联网的力量,推进“电子社保”的建设,力争实现信息自助查询和自助打印服务。同时,建设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库,逐步实现档案基础信息异地查询。
通过信息整合杜绝“奇葩证明”
未来,我们有望不再遇见“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样的“奇葩证明”了!人社部将加快人社信息系统建设,通过数据开放、信息共享、校验核对等方式,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的出现。
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
在收费方面,今后将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综合服务机构推行“一站式”服务
为了方便百姓办事,人社部建议各地探索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包括在综合服务机构推行“一站式”服务,逐步将分设的专业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让百姓不必四处奔走。
社保卡还能找工作!
个人凭社保卡参加现场招聘可在招聘单位展台直接登记求职,查询打印匹配的岗位信息。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个人凭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并将相关参保凭证信息写入社会保障卡,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个人参保和档案管理相关信息,均可通过卡来查询,工伤认定信息也会记录在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