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区就业办提供给市就业办资料:
(1)《申领年月社区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
(2)《申领年月组织单位社会保险资助明细表》、《组织单位社区就业岗位补贴明细表》;
(3)《申领社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广州市从事社区就业证明》复印件;
(4)《申领年月社区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区);
(5)特困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养老服务及家电维修岗位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所有复印件审核后退回。
4、市属组织单位直接报市就业办审批。
(二)用人单位招用补贴领取流程
1、申请单位(招用单位)提供给各区就业办资料如下:
(1)《申领年第季度申领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
(2)《申领年第季度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花名册》;
(3)《银行划款凭证》(最近一个月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第一次申请时提供);
(5)特困证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
(6)《“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随军家属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7)农转居人员户口簿复印件或所在居委出示的“属城中村转居人员”证明(新增人员提供)。
2、区就业办提供给市就业办资料:
(1)《申领年第季度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
(2)《申领年第季度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区);
(3)特困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随军家属证明、农转居人员的户口簿或“属城中村转居人员”证明等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所有复印件审核后退回。
3、劳动合同续期(即停即招)的,如社保缴费记录不间断,可根据续期的期限,按规定继续给予补贴,不需按新增人员办理。
(三)灵活就业补贴领取流程
1、申请人向就业登记所在街(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供的资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