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在岗人员的平均工资,而将大量的私营、个体企业人员排除在外,这样算出来的平均工资实际上高于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虚高成分。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社保缴费基数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但其统计口径主要是大企业,平均工资比较高。按照这个基数缴费,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此交不起社保,员工也就无从享受社保待遇。将城镇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纳入平均值后,预计缴费基数将下降10%左右,企业的社保负担就会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轻,从而让更多工资比较低的群体也能参保。
2、到手工资变少了并非全是坏事
表面上看,缴费基数上调实际拿到的工资下降,但并非全无益处。养老保险——
按照现在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参保者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与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有关,个人每月缴费基数都要参与到运算,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养老金领取得就越多。而个人账户养老金是完全由个人缴费形成,缴费基数越低,个人账户累积储存额越低,最后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少。
医疗保险——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会全额计入医保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会按一定比例计入个人账户,如果缴费基数低,划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就少,就会影响待遇。
生育保险——社保缴费基数高低对生育保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生育津贴的领取上。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生育前12个月单位缴费基数的平均值除以30天后乘以产假天数。这样的话,缴费基数越高领取的生育津贴也越高。
3、调整基数不应成为少缴的“福音”
按照规定,社会保险缴费按工资总额核定缴费基数,也就是参保人的实际总收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是一个地方大多数劳动者能够达到的收入水平,按理说这一部分人跟最低缴纳基数没关系。但由于种种原因,用人单位虽然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却未足额缴纳。即使月收入七八千元,仍然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
“有些单位为了节省成本,按最低工资或者一个低于员工实际工资的数字为基数为员工购买社保,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在劳动纠纷中发现,有些单位有瞒报工资的行为。如果劳动者遇到少缴社保的用人单位,应当收集好相关证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实际工资数额为基数缴纳社保,并补缴不合法缴纳期间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