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转出:
1、单位先为该职工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减员次日之后再到省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办理省内转出的,经办人员接收到省内转移平台传送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省外转出的,经办人员接收到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
3、省内转出办理完毕,《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通过省内转移平台上传;跨省转出办理完毕,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邮寄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4、申办人可以在办理转出的30个工作日后到转入地查询到账及处理结果的情况。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政和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
电话:0660-336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