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始告别养老双轨制最新消息(2)

社保政策2018-11-20三水老师

为实现新老待遇平稳衔接,我省设立10年过渡期,对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实行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新办法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待遇高于老办法的,高出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发放10%,第二年退休的发放20%,以此类推,过渡期结束后全部按新办法发放待遇。改革前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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