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办理市属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定期发布统计信息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报告;负责管理市属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
(四)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拟定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指导镇(街)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
(五)受社会保障局委托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
(六)指导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
(七)按照上级统一规定,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以及内部自律工作。
(八)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服务。
(九)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涉及的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