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或通过股权划拨
事实上,划拨国有资产补充社保基金的做法,已经在地方政府层面付诸实施。作为国企改革的配套措施,山东省政府于近日印发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的通知》,就要求将“省属471户国有企业30%的国有资本(包括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省社会保障基金”。
在社保专家看来,国有资本以何种方式补充社保基金,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2012年,时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就曾公开表示,划拨国有资产充实全国社保基金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完善现有国有企业上市将其股份或募集资金10%划拨给全国社保基金的制度,并把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这项管理办法,上升为国务院的专项条例。二是将国务院国资委[微博]监管的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按不低于20%比例,划拨全国社保基金。三是如有需要,将国家控股比例过高的中央企业(包括金融企业)一部分股份划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胡继晔是这项措施的支持者,他曾在10多年前就呼吁划拨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上述三种方式中,他和聂日明都持相同观点,划拨国有股股权是最稳健和高效的方式,“划拨存量国有股20%补充社保基金,新上市股票增量的10%不够弥补缺口。”胡继晔建议。
胡继晔表示,我国目前经营性的国有资产高达50多万亿,而世界银行[微博]测算,中国的养老金缺口约在8万亿至10万亿,“如果划拨20%,那就是10多万亿基本能覆盖缺口,而且当基金进入股市经营后,能够避免基金的贬值问题,从而建立一个良性的循环。”
“国企利润存在不确定性,变现国有资产实则是打击股市,是愚蠢的做法。”他强调,2001年6月出台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就是前车之鉴,当时要求减持国有股可以作为养老保险基金融资的新渠道,但政策出台后便遭到了证券市场的强烈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