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标准上浮企业与低收入者缴费压力增大
2016年1月1日起,将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省份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6年相比,其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将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天津社保缴费下限将上涨282元,上限上涨1278元。需要指出的是,上调社保缴费基数的现象已成为近几年的一种“常态”。
不过,每年随着各地社会平均工资的递增,其社保缴费基数也均随之逐年上涨。与此同时,我国企业及个人社保缴费比例居高不下,企业与低收入者缴费压力逐年增大。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天津市人社局近日公布的《2016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显示,天津市2016年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
实际上,天津市上述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在2016年度时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530元和12780元。也就是说,天津市2016年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将要上调282元,上限则要上调1278元。除天津外,重庆、福建、江西等地2016年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也于日前敲定。
根据上述三省份人社局已公开的信息,2016年1月1日起,重庆市个人养老险缴费下限每月将增加68元;福建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交养老保险费将比以往增加60元,月缴交养老保险费基数按1600元执行;江西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缴费基数最低为1550元、最高为11625元,较2016年分别增加了130元和975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各地对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均是基于2016年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
统计数据显示,随着近年来各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不断攀升,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上涨。以北京市为例,2011~2013年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连续3年保持约11%的增长速度,其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也从2012年的1869元,调至2016年的2317元。
除了每年持续上调的缴费基数外,我国企业职工的社保缴费率一直居高不下。以养老保险为例,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和8%,高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现在的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50%,企业觉得负担重。”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联组会议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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