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待遇标准上调详情(2)

社保政策2018-11-27王华老师

  【调整内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月人均3081元调整为3394元,增加313元,增幅10.2%。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69元调整为1819元,增加150元,增幅9%。

  【执行时间】2016年1月1日

失业保险金:平均每档上调120元

  【调整内容】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1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3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6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9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1元。

  【执行时间】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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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店店主也可上社保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就业年龄内,具有本市户口,以个人名义委托在市区县人才(职介)及社保所存档的网店店主,均可参加本市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

  具体来说,(1)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时,且缴费满15年即能办理退休,今后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2)医疗保险:初次参保,需连续缴费180天以后即能享受报销待遇。(3)失业保险:如果存档人员无法经营下去,可以在个人存档终止6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此外,生育保险,存档人员虽然没有缴费,但其生育费用纳入职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目前存档人员还不涉及工伤保险。

北京自由职业者的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自由职业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以本市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至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00%之间的范围内由自由职业者根据收入情况自行确定。缴费比例暂为20%。个体工商户受雇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受雇人员共同缴纳。其中雇主按14%的比例缴费,受雇人员按6%的比例缴费,今后受雇人员的缴费比例随北京市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统一进行调整。缴费基数由雇主与受雇人员视受雇人员的收入情况协商确定。受雇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由雇主代为扣缴。

  自由职业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自由职业者按社会保障号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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