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退保办理指南(3)

社保政策2018-11-27王华老师

  退保(退养老保险)可以退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金额,就是在参保人在网上查到的个人帐户总额。2006年8月以前个人帐户里的金额有两部分组成,其中个人缴费的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有的以缴费工资的3%划入个人帐户中。也就是说,个人交的全退,单位交的只有一部分退给个人。根据2006年7月26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九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10%缴纳。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由企业缴纳。第十二条市社保机构应将企业和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下列比例分别计入个人账户和共济基金:

  (一)员工个人账户为缴费工资的8%;

  (二)其余部分计入共济基金。如果你的缴费工资(大部分与实际工资不一样)为1000元,那么你每月须缴80元,企业需缴100元,只有你自已缴的部分:80元计入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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