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释“以房养老”试点该如何养老(4)

社保政策2018-11-27李一老师

  对于今年69岁的王伯而言,有房子租出去,也好过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每月拿一笔钱。王伯告诉记者,自己现在有两套房子,除了现在居住的,还有一套用来出租,近40多平方米的房子每月能收2100元房租。

  某地产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房地产价值变化角度看,以房养老在一二线城市的可操作性要大于三四线城市,但一线城市租房养老的性价比明显更高。同时,以房养老最大的风险来自房产估值和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而资本市场不完善限制了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以房养老的规模。

  另外,现有住宅房屋产权70年,产权未到期或到期后如何处置依然存在政策盲点。到期后房屋是直接归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是作为遗产分配给老人子女,这也是值得关注的话题。

  还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养老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老人即便有了钱,也未必能买到优质养老服务,以房养老与养老相关产业发展滞后矛盾突出。

  目前国内对‘以房养老’模式还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国家也需要出台相应措施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以房养老’业务,如房屋处置方式、土地使用权期限等问题,以便于保险、银行开展业务。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来看,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养老按揭只是国家养老体系的补充,暂时还不具备作为主要养老方式的条件;而且参与以房养老主体,仅仅集中在拥有住房且房产价值相对稳定的群体,从这个意义讲,以房养老和养老社区都是进入门槛相对较高的养老模式。

  需要注意的是,事实上以房养老也仅是一种自愿选择的养老方式,并不能替代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不过,鉴于中国国情复杂,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情,未来中国的养老体系应该是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体系。从现阶段来看,以房养老仍将处于探索阶段,短期内来讲还需要突破上述诸多问题,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产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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