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选拔办法
①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方案规定的政策和程序操作。
②学校审核自荐者的申请材料,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评价活动的名单,考生可于5月14日22:00——5月15日18:00登陆大同中学网站招生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③学生参加综合评价活动,学校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定。
④学校与预录取考生进行网上签约。
⑤预录取考生一经签约不能更改或放弃志愿,且中考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要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正式录取。
(3)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以面试为主
评价日期:5月16日。具体时间请关注大同中学网站招生平台。
评价内容:阅读表达、学科思维、实践能力、学习品质。
③评价对象选定范围:学校根据申请者的自荐材料,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评价活动的名单。凡初三阶段被评为市区优秀少先队长(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员);学科特长明显、成绩优秀;艺术方面表现突出;对科技有强烈的兴趣,有一定创新潜质的同学,优先列为评价对象。
3.自荐材料投递
(1)材料投递时间
申请自荐的学生请于5月10日至5月12日16:00前将材料交至我校门卫处。
(2)材料内容
①“大同中学自荐招生申请表”
注:“大同中学自荐招生申请表”为大同中学网站招生平台下载打印的内容
②初二、初三阶段市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本人个性特长材料的复印件
③《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盖有初中学校教导处章)
(3)学校地址:南车站路353号。邮编:200011
收件人:大同中学教导处
三、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63162590
学校网址:dt.hpe.cn
交通:66、929路公交蓬莱公园站;782、大桥一线公交陆家浜路站;
地铁4号线、地铁8号线西藏南路站。
四、住宿
本校可以为离校较远的外区学生提供校园内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