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良好学习能力及学习习惯、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在所毕业学校名列前茅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受到市、区(县)表彰(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
(2)在科技类、学科类竞赛活动中获市级三等奖或区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具备以上条件且获得推荐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5月10日—12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必须以卢湾高级中学为其推荐志愿。
(2)选拔办法
在以卢湾高级中学为推荐志愿的学生中,根据预录取标准择优预录取。如第一志愿招生计划数未完成,则在第二志愿填报卢湾高级中学的学生中择优预录取;如仍未完成计划数,则在愿意征求学生中择优预录取。
(3)录取程序
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公示。预录取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中考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确定为正式录取,并在7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良好学习能力及学习习惯、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合格、学习成绩一贯优秀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受到市、区(县)表彰(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
(2)具有科技创新意识和探究能力,并在市、区各类竞赛中获奖者(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中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者或区级一等奖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符合2016年中招报名条件且未被推荐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我校的招生要求,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必须以卢湾高级中学为其自荐志愿。
(2)选拔办法
学校在审核自荐生材料的基础上,对考生进行以面试为主的综合素质评价并择优录取。
(3)面试
5月16日学校进行面试,具体面试名单、时间与要求于5月14日见卢湾高级中学主页(http://www.lwgj.lwedu.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