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直倍受社会各界关注。近日,区人武部部长李红大校就今冬征兵工作有关问题接受了区新闻单位记者的联合采访。 记者:近期市、区两级分别对征兵工作作了部署,请您介绍一下今冬征兵工作有哪些特点和安排? 李红部长:今年冬季征兵有三个特点:一是征兵任务比以往要重,数量有所增多;二是对征集高学历兵员要求更高,在校大学生的比例有所加大;三是有征集高原兵的指标,我区要征集部分兵员进西藏。具体安排是这样的:根据市征兵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区政府于23日对今冬征兵工作进行了全面筹划和安排,10月25日前完成征兵组织准备工作、11月底前组织体检和政审、12月底前完成审批定兵、新兵输送,其中进西藏兵员的征集将在11月20日前完成。
记者:今冬征集兵员需要哪些条件? 李红部长:具体条件主要包括政治、体格、年龄和文化等四个方面。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女青年身高为160厘米以上。年龄条件: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文化条件:所征新兵全部为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记者:李部长,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对今年征兵政策非常关注,请您介绍一下今冬征兵有哪些政策规定? 李红部长:去年上海市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经济优待和退役安置都作了具体明确,政府网站有专题网页进行相关政策解读,请大家注意登录查询。在经济优抚:从去年开始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由22000元提高到26000元,并建立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起,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同步递增,今年大概能提高到约29000元。对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服现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按照本市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2倍数额发放。在退役安置:主要有五点:一是对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5万元。二是退役士兵服役经历等同基层工作经历。三是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本市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对考试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四是在本市人民警察学员的招录工作中,公安、司法部门招录一定比例的符合职位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予以优先录用,对报考警察学员的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28周岁。五是职能部门每年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定向招录一定数量的退役士兵,企业与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直接签订不少于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凡参军入伍的职工均保留劳动关系,退役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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