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请在迎新系统的“迎新业务办理”-“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登记”中填报,并详细书面填写《复旦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报到后交给辅导员。
4、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勤工俭学,在实践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培养自立自强的精神。目前复旦大学每年共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近5000个,参与学生总数超过3000人,新生可在迎新系统的“新生业务办理”模块了解岗位信息并进行意愿填报。
5、新生可以关注“复旦资助”微信公众号,了解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微信号还会定期发布奖助学金情况介绍、优秀复旦学子事迹、工作动态等信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精准资助及成才辅助。
五、户口迁入手续须知
1、除招生时有特殊规定者外,新生根据个人意愿迁移户口,可以迁入也可以不迁入(注意:一旦迁入,不能随意迁出)。
2、“上海借考生”等生源地与户籍地不一致者不予迁入。
3、落户地址为:复旦大学或者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不能写派出所名称或者地址,也不能写各校区或者各学院地址)
4、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与身份证上相关内容是否一致,如有差错或缺项,应立即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更正并重新打印迁移证。出生地和籍贯栏里必须注明二级省市(县)名称,如“浙江省杭州市”。
5、在《户口迁移证》的右上角空白处写上本人的班级、学号、身高、血型(血型不清楚可以不写)、联系电话。《户口迁移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6、入校报到后请将《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辅导员,由辅导员收齐后统一上交保卫处集体申报户口。
7、不是直接从老家迁来而是从民族学校迁来的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学生,在交迁移证的同时,附带交一张民族学校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8、户口在沪的新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在沪的农业户口新生就地农转非手续:请于2016年10月31日之前,携带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新生农转非证明”,并凭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电话:021-65642223。
户口受理截止日期为当年10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21-6564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