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4)

陕西征兵网2018-11-23才子老师

核确定参加知识能力考试学生。(三)知识能力考试。接收对象必须通过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和考核。主要内容: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知识能力考试由公安部统一组织,凡未通过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或者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接收。(四)身体检查。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由我总队指定医院,组织对报名学生进行入警体检。(五)体能测试。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女生800米)、立定跳远(男、女生测试)、俯卧撑(男生测试)、仰卧起坐(女生测试)。(六)心理素质检测。统一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七)政审与签约。经我部政审考察确定为拟接收对象的,与其草签接收协议。(八)档案审查。我部对拟接收对象进行调档,经对其档案材料审查合格后,报公安部参加统一集中复审。(九)入警培训。经公安部档案复审合格,按照审核审批参加入警培训人员名单,组织接收对象参加全国消防部队大学生入警培训。职级待遇(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入伍时间从接收当年的6月30日算起。职级待遇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军队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1993]后联字第4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二)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医疗保障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三)入伍满2年、现实表现好、志愿长期在部队工作的大学生干部,鼓励和支持其继续学习深造。入伍前已考取研究生且保留入学资格的,可在保留资格有效期内安排返校学习。欢迎志愿献身于消防事业的优秀大学生到陕西消防部队建功立业!联系方式:陕西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710018)部队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15号联系电话:029-86167541联系人:窦春雨(干事)武警陕西消防总队政治部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