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安康市职业技术学院(高新区安康大道);
商洛市:商洛军分区操场(商州区北新街138号)
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在体检面试结束后,7月2日(上午7∶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生体能素质报告表到上述对应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填写《军队院校体能测试成绩登记表》(见附件5),向考生介绍安全知识,进行必要的准备活动,测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如实填写测试成绩,并由考生、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如有异议应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复议仲裁。试行期间,体能测试成绩仅作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考生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进行体能测试的,应当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军分区(警备区)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无故不参加体能测试者,将取消其军校及国防生录取资格。
五、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安排在提前批次A段,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投档比例严格执行院校招生计划的110%(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除同分考生外,严禁超比例投档。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办从非第一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1∶1向招生院校投档,计划仍无法完成时,省招办会同省军区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公布缺额计划并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按照计划缺额1∶1向招生院校投档。录取时省招办提供军检表等军队院校录取所需信息,各军队院校录取分数线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除解放军昆明民族干部学院、武警工程大学(武警指挥类专业)和武警警官学院(武警指挥类专业)执行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外,其余招生院校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招办对考生投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招办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对统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省军区招生办和省招办共同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