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范围看,在实施时间上,截至目前已出台实施“异地高考”方案的30个省份中,从2013年、2014年开始实施的省份有29个,我省从2016年开始实施。在“准入门槛”上,30个省份中比陕西要求随迁子女父母居住、社保等条件更高的省份有7个,与陕西同样要求随迁子女父母居住、社保均满3年条件的省份有5个,比陕西设置的报考门槛更低的省份有17个(其中既有如河南这样的人口大省,也有如江苏这样的高教强省)。
3.允许“异地高考”是否会影响陕西籍考生的高考录取?
答:国务院在全国范围推行“异地高考”政策,是适应人口省际流动的现实情况作出的,也就是说,既有外省籍的考生在陕参加高考,也有陕西籍的考生到外省参加高考。
为解决“异地高考”推行后公平问题,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教育部、发展改革委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我省将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积极向教育部申请增加陕西高考招生计划,同时积极争取更多优质资源高校在陕增加招生计划,保障我省考生的基本权益。
从总体上看,“异地高考”的实施不会对陕西籍考生的高考录取产生大的影响。
二、关于陕西籍考生高考报名有关问题
1.为什么允许“单户双3年”考生在陕报考?
答:2006年,为有效防范“高考移民”,我省规定:凡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同时具备本人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的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双3年”),并一直执行至今。“单户双3年”考生是指考生本人单独户籍在陕满3年、高中阶段学籍在陕满3年的考生。这部分考生是陕西籍考生,符合“双3年”的规定。
省招办《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中,没有对“单户双3年”的特殊情况进行说明。依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学习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的精神,省招委会经过慎重研究,于11月27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专门对陕西籍考生“双3年”规定进行了重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