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往届随迁子女,不得填报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学校计划生志愿。
(三)第二类考生可参加我市中考,其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办法如下:
1.在金平、龙湖区报考的随迁子女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四所学校的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所报考区普通高中2bab的扩招生、择校生及部分市一级(含市一级)以下的计划生(具体学校由区教育局确定)。
2.在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报考的随迁子女,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所报考区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及部分市一级(含市一级)以下的计划生(具体学校由区教育局确定)。
(四)第三类考生可参加我市中考,其中考志愿填报办法如下:
1.在金平区、龙湖区报考的随迁子女,可填报:①全市各民办学校;②所报考区市一级(含市一级)以下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及部分学校的计划生(具体学校由区教育局确定)。
2.在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报考的随迁子女,可填报:①全市各民办学校;②所报考区市一级(含市一级)以下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及部分学校的计划生(具体学校由区教育局确定)。
(五)随迁子女可填报我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并享受我市常住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招办应于4月10日前,将申请参加我市2016年中考的随迁子女名单,分别按申请条件具备情况(见附件4至附件6)造册送市招办备案。
(二)各区县招生办、各有关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录取工作平稳实施。
(三)随迁子女参加中考问题涉及广大随迁子女考生和我市全体常住户籍考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依法依规做好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政策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努力争取全社会对教育政策的理解,及时化解矛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随迁子女中考工作顺利实施,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5汕头市异地中考考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就为同学们介绍到这里,希望同学们能够在华当教育的帮助下,在中考的道路上高人一等!华当教育将一如既往为同学们提供最新最热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