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是为高中的学习奠定基础,所以了解中考也是尤其重要,华当教育为大家分享了随迁子女在汕头异地中考有关问题的问答,希望大家认真观看!
日前,汕头市出台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本市参加升学考试(以下称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市教育局就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的主要问题作了如下解答。
一、做好我市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是国家和省提出的明确要求。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我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为做好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制订工作,我市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答:制订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关系重大,我们做了充分准备。我市在制订政策过程中,重点就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需求和本市城市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现状做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一是大体明晰了来我市务工群体的人数、来源、职业特点等情况;二是清晰了解我市现阶段随迁子女在各个年级的就学状况和近年来的变动趋势等;三是了解了我市公共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包括城市容量、校舍、师资、班额等情况;四是认真估算可能符合条件参加我市中考的随迁子女人数规模。通过调研我们得出结论:目前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总人数大约有11万人,具有一定的规模,在粤东地区明显多于其他市,且呈增长趋势,而我市目前的高中阶段教育承载能力有限,因此,解决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必须坚持通盘考虑、权衡利弊、积极稳妥原则,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三、我市制订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政策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我市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制订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6号)中明确要求: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