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1.教育考试招生基本模式
——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科学划设学区,公办学校严格按学区招生,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改变单纯以分数为依据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的招生模式。
——实行以夏季高考(全国统一考试,下同)和春季高考为主要形式的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夏季高考主要为本科院校招生,春季高考主要为高职(高专)院校和部分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选拔学生。
2.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主要内容
——夏季高考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两依据、一参考”,是指依据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考生夏季高考考试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全国统考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以最好成绩入分。纳入高考录取的3科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考试科目中选择。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
——完善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多元录取机制。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录取采取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进行。春季高考,依据“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考生。单独招生,以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和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普通高中学生以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深化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改革。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自2020年起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我省还将探索考生一档多投、多次选择的投投档模式,增加高校与考生之间双向选择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