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四自”特质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级学院及专业设置:学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文化传播学院、教育学院、旅游学院、社会与法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建有妇女研究所、儿童心理与教育研究所、社区建设与发展研究所、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国际商务实习与培训中心、旅游开发与研究中心等研究和培训机构。现开设24个普通本科专业、2个校企合作项目本科专业、46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
◆办学成就: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扎实推进内涵建设,注重加强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目前建有省级品牌、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承担教育部重点教改项目1个、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0个,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目前,学校是山东省教师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教师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单位、山东省高校教材常务理事单位、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全国妇联妇女研究/培训基地、山东省性别平等研究基地、“十二五”全国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被评为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012年学校被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授予“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资助政策: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生表现,每学年进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四个奖项的评审及发放工作,获奖学生的比例为在校生的14%,奖励金额每学年分别为8000元、5000元、3000元和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