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时间:2018年5月24日11:00—5月29日16:00
各市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市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再行补充。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2018年5月28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各市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个人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2018年5月24日11:00—5月30日16:00
报名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报名确认成功人员,应于2018年6月26日9:00—6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准考证打印。
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根据公告登录所在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