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记者:今年,对吕梁市进藏义务兵的特殊优待是怎么规定的?对退役士兵有什么政策?
答:按照我市《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的意见》中规定,对到西藏服役的义务兵,除享受其他义务兵优待政策外,还享受以下特殊优待政策:按照不低于当地义务兵补助标准的1.5倍发放优待金。入伍前系农业户口的,可凭兵役机关的证明办理当地农转非手续,享受当地城镇居民相关待遇。退役后符合安置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安置或优先办理自主就业手续。对选择自主就业的转业士官、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分别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3倍发放;城镇义务兵优待金将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将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住户人均纯收入的2倍;对参加非定向公务员、事业编制招聘和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的退役士兵,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各级每年还将拿出公务员和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当年报考的退役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士兵的10%;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也将优先招录退役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士兵。
8、记者:今冬对廉洁征兵有什么要求?
答:今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总参、总政、国家监察部将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廉洁征兵工作的意见》,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巩固和发展征兵廉政建设,持续保持大抓廉洁征兵的强劲态势。对征兵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进行举报。市征兵办公室、军分区纪委、举报电话:市征兵办公室:0358-2254056、0358—2254057;军分区纪委:0358-2254020。9、记者:除了介绍今冬征兵工作的有关情况之外,作为市委常委、市征兵领导组副组长、军分区政治委员,请您给全市适龄青年说几句寄语。
答:部队是所大学校,军营是个大熔炉。参军入伍既是履行国防义务,更是实现人生理想和价值追求的重要途径。在部队最能坚定人生奋斗的信念,磨砺纯洁高尚的品德,培养坚忍不拔的斗志,造就吃苦耐劳的性格,培育雷厉风行的作风。青年人将来无论做什么工作,到哪个领域发展,具有了这些宝贵的素质,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新世纪新阶段,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广大有志青年提供了成长成才的良好机遇,拓展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热切期待着有志向的高素质青年参军报国,建功军营,成就人生。我们吕梁有着爱国拥军的光荣传统。希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广大市民尤其是适龄青年的家长们,积极行动起来,动员和支持广大青年、动员和支持子女报名应征,接受祖国的挑选,把最优秀的青年输送到绿色军营中去,送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