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冬季征兵政策新变化(2)

山西征兵网2018-11-23李天扬老师

另外,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执行新标准。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出台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本县(市、区)农村住户人均纯收入的2倍发放。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本县(市、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发放。对到西藏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地义务兵补助标准的1.5倍发放。

退役安置有新规定

征兵工作有新变化,关于退役士兵的安置,我省也作出了安排。按照省政府征兵办公室的要求,今年安置退役士兵主要有三种规定:

一是指令性安排到各类企业的退役士兵,企业与退役士兵必须依法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

二是各地每年拿出部分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士兵,数量不得低于当年报名考试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退役士兵参加非定向公务员、事业编制招聘和报考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的,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三是符合安置政策,选择自主择业的转业士官和义务兵,分别要按照不低于本县 (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和3倍向其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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