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制度体系,形成保障党的作风建设良性发展的制度系统。“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的问题,制度不好将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要保证党的作风建设的良性发展也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规范,形成保障党的作风建设良性发展的制度体系。第一,建立党的作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全面负责,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党员干部本人自负其责的党的作风建设领导责任制。第二,建立党的作风“一票否决”制度。对于作风上出现大的问题的党员干部,在考核和提拔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度,政绩再突出也不予考虑。第三,建立党的作风建设巡视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组成巡视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地的党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第四,建立党的作风建设谈话和诫勉制度、询问和质询制度。对党的作风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通过有针对性的谈话和诫勉,将其解决在萌芽状态。 4、要高悬反腐利剑,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党的干部腐败的力度。一要完善惩治预防党员干部腐败体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惩治预防党员干部腐败体系,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在惩治预防党员干部腐败中的合力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全面负责,各单位各负其责,依靠党员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惩治预防党员干部腐败体制和机制。二要坚持“有腐必反”的原则。无论是什么级别的党员干部、无论其背景有多复杂,出现了腐败问题都要一查到底。三要拓宽腐败案件线索的收集渠道。建立起包括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电子信箱等在内的举报平台;设立专门的信访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下访”基层。四要建立腐败案件公开制度。以往查处的一些党员干部腐败案件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
5、要变革观念理念,形成良好的官德和官文化。党的作风既是道德层面的东西,也是文化层面的东西。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既可以从道德上找寻出路,也可以从文化上寻求突破。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党员干部的官德建设和官文化建设,无疑是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可行思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从逻辑上看,党员干部就应该着力培育符合科学从政、民主从政、依法从政要求的良好官德和官文化。毋庸置疑,任何党员干部只要在道德和行为理念上坚持科学从政、民主从政、依法从政,自觉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按照民主公正的原则办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办事,就能够抵御住不正之风的侵蚀。因此,加强党员干部科学从政、民主从政、依法从政的良好官德和官文化建设,是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有效路径。 6、要更新测评系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科学的政绩测评系统。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的政绩,都应该是实绩;凡是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的政绩,就不应该算作实绩。正确政绩观则是指要用全面的、群众的、历史的观点来看待和评判党员领导干部的政绩。用全面的观点看政绩,就是评判党员领导干部政绩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用群众的观点看政绩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来评定党的干部政绩;用历史的观点看政绩,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政绩必须能够经得住时间和历史的考验。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政绩就是实绩,偏离正确政绩观要求的政绩就不应该算作实绩。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建立起党员干部的政绩测评体系,自然能够解决由于党员干部政绩测评体系和评价标准不科学引发的党的作风问题,同时也会为培育良好的党的作风指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