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党内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不够。党的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还与我们从严治党,惩治和预防党员的干部腐败的力度不够有关。在党内,各级党委、纪委在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从严治党、大力惩治和预防党的干部腐败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但在这个过程中,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治党不严、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不够的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少数党员干部姑息往往会使他们得寸进尺,犯下不可饶恕的腐败大案。在实际查办党员干部腐败案件的过程中,有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不力、深挖不够,这实际上也是在纵容党的干部搞腐败。已经查办的各级党员干部腐败案件线索,80%是通过群众举报或腐败集团内部“窝里斗”的形式浮出水面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直接发现的案件线索所占的比例并不大。
6、党员干部政绩测评体系和评价标准还不够科学。长期以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指导下,GDP成了我们评价党员领导干部政绩的唯一标准。在这样的评价标准和测评体系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为了能够在经济发展上快速出政绩,不惜大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另外,在选人用人机制上,没有将选人用人上的失误纳入党员领导干部的政绩测评中,这也使得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毫无顾忌地在选人用人上大搞不正之风。目前,各级党委已经充分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政绩测评体系和评价标准不科学对党的作风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且也已经在着手研究改进,但毕竟科学的政绩测评体系和评价标准的建立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
三、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对策建议
1、要强化教育功能,建立党员干部作风教育的长效机制。要强化教育功能,高度重视对各级各类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在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上,虽然教育不是万能的,但忽视教育是万万不能的。必须建立各级各类党员干部作风教育的长效机制,实现对党员干部进行作风教育的三结合。一是经常教育与专门教育相结合。把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纳入各级党委、纪委和党的干部所在单位的日常工作之中,定期开展专门性的党员作风教育活动。二是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要积极开展党的优良作风教育,以党内优秀人物的事迹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见贤思齐,以反面典型的来警示党员干部。三是正规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对党的干部进行作风教育既是组织上的事,也是党员干部自己的事。各级党委、纪委、组织人事部门、党校和行政院校在抓好对党的作风的正规教育的同时,也要鼓励党员干部主动进行自我教育。 2、要构筑监管网络,健全党的作风建设的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预防党的作风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必须加强监管网络建设,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在对党的作风建设的监管中,要将各种层次的监督形式统一起来,使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检察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使党纪监督、政纪监督、法纪监督呈现有序格局。其次,将党的作风建设的各个方位都纳入监管之中,形成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的全方位监督,形成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内监督和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闭合体系。第三,将对党的作风建设的监督贯穿于党的干部任职的立体过程,抓好对党员干部任前、任中和任后的作风监督,及时提醒在作风上已经出现问题或可能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