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评议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有序进行。
3.结合民主评议结果,抓好党员思想教育工作。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重点谈、支委之间相互谈、支委与普通党员分头谈,通过谈话确定评议等次,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出今后努力方向,消除思想疙瘩。
(五)立足岗位作贡献。深入实施“基层党建推进年”,按照县委全面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及各领域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落实好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党费交纳、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制度要求。针对不同岗位党员实际情况,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实现“强组织、强队伍、强基层”目标。我们要紧紧围绕部门中心工作,按照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需要,以提高素质、优质服务为重点,打造基层党组织“效能型”品牌。强化党员履职尽责,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两联系”制度,实行机关党组织和村级党组织结对共建制度,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以行风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行“三亮三比三评”制度,通过党员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以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拓展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推行阳光、规范、高效、诚信、廉洁服务,争创党员“服务”先锋。持续抓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发展环境。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积极为党工作。
(六)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
1.在学习教育上作表率。党支部要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会议、组织1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学习研讨,深化学习效果。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不少于2次,做到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