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讲道德、有品行”专题(9月底前)。
重点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好干部”、“四有好教师”的重要论述以及学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学习讨论;在本学习专题阶段,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重大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一次学习讨论。
(4)“讲奉献、有作为”专题(11月底前)。
重点结合学习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校“十三五”规划等进行学习讨论。
4.讲好党课
按照学校党委要求,院党委书记必讲、各支部书记必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鼓励和提倡优秀教师党员讲党课。
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安排党课内容,每学期至少安排2次党课。“七一”前,各党支部要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1次党课。
四、关于组织领导
根据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学院党委承担具体组织实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
(一)学院党委负责各项具体工作计划的制订,指导督促推进全院整体工作开展;学院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院领导参加学习教育;负责学院中心组学习相关工作,以及典型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具体指导学生党员学习教育相关工作。
(二)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还要推动解决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学院党委在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学习的同时,指导党支部结合实际与学科特点,制定学习计划,督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学习要求。同时,学院党委将针对不同类型党员(领导干部、教师员工党员、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要,提供适合的学习材料和时间、场地、经费等必要保障。各支部需提交学习计划、开展活动信息,报送向学院党委申请必要的保障支持。
(三)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讨论,带头谈学习收获和学习体会。学院党委将采取定点监测、现场观摩、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