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责任人:麻少军(工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齐育都(工委副书记)、夏伟(工委委员、组织部长)
牵头单位:工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直纪工委、办公室、宣传部
时限要求:20XX年6月;长期坚持
三、在初参照省里做法将市作风办连职能和经费一并移交给市纪委后,没有树立“作风建设一盘棋”的思想,怕越位,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对作风建设只是在会上提出要求。
整改措施:1.向市纪委多汇报,取得他们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廉政教育和督促检查等工作;2.按中组部、省委、市委要求,根据市直机关不合格党员的38种具体表现,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党员出口;3.查办党员违纪案件,发挥办案的震慑作用,提升党员监管水平。
第一责任人:麻少军(工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颜冠雄(工委副书记)、齐育都(工委副书记)、曾德农(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夏伟(工委委员、组织部长)
牵头单位:市直纪工委
责任单位:工委组织部
时限要求:20XX年6月;长期坚持
四、党建工作创新不够,习惯于沿用老思路、老方法,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工作活力不足,存在“灯下黑”的现象。
整改措施:20XX年,继续以“先锋引领工程”为主题,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把这一工程打造成怀化工委叫得响的党建品牌。1.继续开展基层党建“示范单位、示范岗位、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加大指导力度,提升创建水平;2.开办党员学习大课堂,举办培训班2—3期,邀请省内外专家授课辅导,提升党员综合素质;3.开展“忠党爱民献热血”活动,向社会传递共产党员强大的正能量;4.全面深化党员志愿服务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等制度,提升服务效果;加强与鹤城区各社区的联系,指导他们设计更加符合联系单位和社区实际的鲜活载体,每年实实在在地办2—3件实事,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常态化长效化。
第一责任人:麻少军(工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齐育都(工委副书记)、夏伟(工委委员、组织部长)
牵头单位:工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直纪工委、办公室、宣传部
时限要求:20XX年底,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