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措施:1.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双创”计划,加大本土干部、乡土人才的培养和开发力度;2.大力开展“千名村干部进高校”、“万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党校”,选派230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到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村(社区)加强指导,选聘一批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充实基层;3.定向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招录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比例达到30%左右,建立健全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激励机制,树立重视基层、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胡诗军(县委副书记)、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两新”党工委、县编办、沅陵职中、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九、部分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不正常,不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沅陵县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十条措施》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2.派出专门指导组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强化专项督促检查。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熊智勇(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十、部分村(社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特别是对“四议两公开”掌握不准、执行不力,没有取得应有效果;部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财务混乱、收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1.按要求建立村党组织、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的村级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严格执行“村财乡代管”制度,明确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的第一责任;3.建立完善村(社区)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财务预决算、财务报销审批、票据管理、财务审计监督等制度;4.强化责任,严格督查,严肃查处村(社区)干部乱收乱支、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违规报销账目、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5.对问题突出的乡镇,责成乡镇党委书记约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免职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