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干的事不干,廉而不勤,当“太平官”,工作长期无所建树。
(四)执行力方面
1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不坚决,“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12.对镇党委、镇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贯彻执行不力,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或慢执行,造成政令不畅。
13.部门利益至上,协调配合差,对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单位或主办人员不主动牵头承办,协办单位或协办人员不积极支持配合,致使工作延误或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14.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导致在教育、医疗、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执法司法等方面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五)工作作风方面
15.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官僚作风、衙门作风突出。
16.工作不上心、不使劲、不在状态,懒散懈怠、拈轻怕重、办事疲沓,工作效率不高。
17.对职责范围内应办理的工作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被群众有效投诉或被媒体负面曝光。
18.行政滥作为,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
(六)工作纪律方面
19.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离岗脱岗。
20.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网购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开会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打瞌睡、玩手机等不遵守会场纪律的行为。
21.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红包”、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宴席。
22.“八小时”外自律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出入声色娱乐场所,组织或参与赌博。
(七)推进专项工作方面
23.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和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力。
24.不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违规招标、规避招标,超概算、超预算不报批。
25.对财政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推进不力。
26.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该取消的审批不取消、不按行政审批目录实施审批、违规审批、人为设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