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他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加强产业政策导向,大力发展以尾矿、废石为原料的新型建材产业,引导企业承担废物治理和利用责任。京津冀三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对废渣综合利用的现行税收政策,凡使用采矿废石、尾矿达到30%的企业,均可以享受减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对于新建尾矿、废石利用项目的企业,可在企业当年主业(一般是采矿业)的税收、上缴利润当中适当按一定比例返还企业,专门用于项目研究与开发。此外,对实现尾矿、废石资源化利用的矿山企业减免所得税和资源税,返还企业用于尾矿资源化利用或对尾矿利用产品进行补贴。
第二,通过京津冀区域运输网络优化和减免路桥费等措施,降低运输成本。以尾矿、废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沙石料及其他建材制品多属低值产品,运输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大。比如,京津冀区域尾矿和废石存量大,但用户分散,可考虑运输的协同优化,或开通“绿色通道”。
第三,进一步加强以京津冀尾矿、废石为着眼点的钢铁行业全产业链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对于较为成熟的技术,如以尾矿、废石为主要原料生产蒸压砖、加气块以及砂石料等,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发挥在京的“尾矿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在石家庄的“河北省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平台的作用,共建“京津冀尾矿、废石资源化利用协作创新平台”。
全国政协委员陈清华:划定和保护生态红线扼住雾霾
“当前,环境污染已对人民生活产生深刻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划定和保护生态红线对治理雾霾意义重大。”全国政协委员陈清华强调。
陈清华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划定生态红线的目标和要求。为此,国家林业局曾划定了森林、湿地、荒漠植被、物种四条红线,但都流于形式。
他认为,这是因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所致。比如,生态红线概念不明确、生态红线实施主体不统一和生态红线保护意识不强。不仅国家对生态红线的概念不明确,一些由地方或部门确定颁布的生态红线,也因缺乏权威而公信力较差。此外,这些红线还面临被擅自变更和前后脱节的窘境。
因此,他建议:第一,科学划定生态红线。生态红线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是生态功能保障的基线。为此,国家应明确生态红线的具体内容。红线内容的确定和指标的测定要具有可操作性,真正使红线成为一条可操作的实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