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五中全会心得体会(1)
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重大举措,描绘了未来5年国家发展蓝图,是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纲领性文件。
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省各级法院党组和广大干警一定要将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以全会精神为指导,集中力量做好人民法院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集中力量做好全省法院各项工作,把《建议》确定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省各级法院要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总布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围绕创新发展,依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围绕协调发展,依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围绕绿色发展,依法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围绕开放发展,依法服务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围绕共享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要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法院工作全面提升。全省法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要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抓好京津冀三地法院协同对接,积极推动京津冀审判、执行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实现三地法院办案的“同城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