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群众路线为基础,改进领导作风
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在实践中,人民群众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体,共同的社会需要,一致的根本利益,可以产生共同的价值取向、共同的理想信念、共同的价值标准和共同的行动,激发强大的活力和动力,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人民群众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以弱小的力量战胜强大的敌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深深扎根于群众之中,紧紧依靠群众,自觉地坚持群众路线,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建国初期,我们党继续强调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并在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从而巩固了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文化大革命”中群众路线遭到前所未有的践踏,社会主义事业也遭到了严重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的群众路线逐步得到恢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验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有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反之,什么时候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就要遭至挫折和失败。没有人民群众无以立党,没有人民无以立国,这是我们党的历史得出的基本经验,也是同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最深层本质。
群众路线是我们正确领导的前提。“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群众的意见和经验是我们制定政策的依据。我们的工作情况如何,工作条件怎样,我们的工作存在什么困难和问题,群众最有发言权。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调查研究,研究他们的经验,是转变领导作风的生动体现。只有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全面掌握情况,才能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去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从而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工作上的主观性、片面性,才能消除工作中的事务主义、文牍主义。相反,如果我们身居“高位”,高高在上,就无法接近群众,就无法听到真实的意见,就无法掌握真实的情况,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的认识并把正确的东西贯彻下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就必然流于形式,走向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