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二)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笔试考核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2.面试
面试由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具体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测试);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五、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或各学院网上公布复试时间及安排。
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携带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4、每位考生须提供体格检查表;
5、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6、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8、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供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教留服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凡不按要求提交验证证明、隐瞒学籍学历校验信息或提交虚假验证证明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