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下午,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6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据悉,今年职业学校志愿设置有一定调整,首次启用平行志愿填报方式。
【志愿填报】
“3+4”本科设3个平行学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报考意向顺序填报1-3个志愿学校。其它招生类别学校设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且须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分三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应届考生可以选报各类职业学校,志愿修改不限次数。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5日—29日,未被录取的应届考生可以选报招生计划未录满的职业学校。第三次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22日—26日,未被录取的应届考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可以选报招生计划未录满的职业学校。
【11所学校招生11550人】
2016年,市内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共11所,95个招生专业点(不含技工学校),计划招生11550人,共有5个招生类别,分别是中职与本科“3+4”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历类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技工教育。
【录取政策】
职业学校录取工作以全市为一个录取单位,按照“3+4”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技工学校的先后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3+4”本科志愿录取。录取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须达到全市考生的前50%,且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如计划未录满,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成绩位次可在5%内适当下浮。
其他类学校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