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将会议时间和主要议题通知全体委员。
3.支委会由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党小组长或有关党员参加。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前一天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主要内容通知本小组每位党员。
(四)党课。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课计划制定及实施主要由组织委员负责;宣传委员负责联系授课人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和单位党员领导授课,也可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具备授课能力的支部委员授课,每年至少有1次是单位党员负责人的廉政党课。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授课情况报上级党组织,相关资料支部存档备查。一般情况下,党课可以与党员大会一并组织、依次安排,分别记录。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一是党支部必须坚持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以上,党课每季度召开一次。二是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考勤情况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对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党支部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三是各党支部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使用统一样式的“三会一课”记录本,安排专人(一般为组织委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要如实记录支部会议内容,资料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集整理,每年年终装订成卷,归入档案,由组织委员负责保管,组织委员如有调整,档案资料在支部书记监督下交接,新、老组织委员和支部书记在档案资料上签名盖章。四是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五是“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