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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践课不达标,校长担主责
我省42.3万首批课改高中生即将进入高三。作为八大领域新课程之一的综合实践活动课,学生一般应该在高二结束时完成。省教育厅昨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对学生完成情况进行“大检”。
据了解,综合实践活动课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三大项。按照我省课改要求,学生高中三年至少完成三个课题研究,才可授予15个学分;学生每学年完成一周社会实践学习任务、三年共完成三周的社会实践,才可授予6个学分;学生三年内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才可授予2个学分。如果以上学分拿不到或拿不全,学生将不能毕业,可能还影响高招录取。“由于高三阶段主要是学科复习备考,一般都要求学生在前两年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学分修完。”一位高中校长说。省教育厅要求,本月起,高中学校要全面检查每一个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学习情况,凡未达到综合实践活动课学习基本要求的学生,学校要组织学生及时完成学习任务,获得学分。
省教育厅强调,学生若因综合实践活动课达不到规定要求而导致不能按时毕业,校长要承担主要责任。对综合实践活动课学分认定弄虚作假的省级示范高中,将予以警告处分,省教育厅还将对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工作弄虚作假的示范高中,将取消其示范高中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