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了保持各种法律关系、经营关系、存续关系及各种荣誉的延续性,个体工商户的开业日期可作为“个转企”企业的成立日期。
3、“个转企”后的企业,均允许按常规办理变更登记,不作任何限制。
4、如《市场名称登记证》已过期,只要审批部门同意延期,即可为市场内的个体工商户办理“个转企”手续。
5、部分行业作为个体工商户无需行政许可,但转为企业后需要行政许可,或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时新增的经营项目需要行政许可,只要行政许可部门同意即可办理“个转企”手续。
6、地处农村的部分个体工商户,所从事的特殊行业开办因种种原因未取得环保部门前置审批,可暂时免于环保审批,允许先办理“个转企”手续。
7、对有需要的“个转企”待转户,工商部门将联系民营个体协会,由协会工作人员免费帮助其代办“个转企”过程中的相关手续。
综合优惠政策:
1、申请“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其环保、卫生、质监、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许可仍在有效期内的,在符合法律法规,且需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不变的前提下,由相关审批部门为“个转企”企业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直接更换新证,或签署旧证延续使用意见。
2、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后,除了营业执照、许可证、财产权证均给予办理变更登记外,其他的各类证件也都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手续给予沿用。
3、“个转企”过程中需要办理证照、许可证、财产权证、资产登记、其他各种证件的变更手续,一律免收变更登记费、证照工本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