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注册地在贫困地区的企业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挂”政策,减免挂牌初费。
3.对注册地在贫困地区的企业发行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
也就是说,只要你符合了贫困县“绿色”通道的要求,无论是你想申请IPO,还是挂牌新三板,又或是发行公司债,都可以在快捷通道办理,无须排队。
如何操作?
(1)“原地原产型”的拟IPO企业,即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各投行可迅速通过各地发改委、金融局、上市办等机构,找名单,扫项目,争取尽快落地。
(2)“原地异产型”的拟IPO企业,即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将相关政策通报各投行拟IPO客户,有迁址意向的,各投行协助其与地方政府沟通,承诺主要生产地不变且募投仍投向原生产地,争取尽快落实可行性名单和跟进机制。
(3)对于尚在培育期的拟IPO企业指导其“设壳”,是否可考虑其实际控制人在后附名单中的贫困县设立壳公司,并搭建自然人-法人股东-壳公司的三层持股架构,为后期可能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同一控制合并操作做好准备?时机成熟时,可以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过搭建控股型架构,使得贫困县的企业单元成为上市体系的发行人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官网明确表示,证监会各部门、系统各单位正在根据《意见》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建议各利益主体不必过于心急,做好相关研究和规划,待实施细则出台后再进入实质性的操作层面。
风险
(1)原注册地政府的强烈反弹。注册满三年或者一年交所得税2000万这条件好像不容易,如果不是真的土生土长的企业,否则一个年净利润8000万以上的企业搬家,原注册地的政府、税务等岂能坐视不理?
(2)西藏在2015年开始享受该绿色通道政策,真正迁址的应该不多,泰山见到的注册地为西藏的新申报IPO企业很少。
(3)为了扶贫攻坚仗,而不惜放劣币的可能性不大,会里严控IPO质量的门槛不会轻易降低,尤其是贫困县的农业企业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