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学校周边不得建石化厂
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最高罚10万
再遇恶臭扑鼻,居民不用受气。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易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或其他负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以及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未按照规定设置合理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等;在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从事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的;未按照规定建立科学有效的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制度,随意排放、抛洒或者丢弃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工地超仨月不开工应进行临时绿化
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至少罚1万
扬尘污染防治,仍是重点。根据征求意见稿,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并进行维护;暂未开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未开工的,应当采取临时绿化等防尘措施。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城市建成区内的高层建筑施工单位高空抛撒施工垃圾的,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现场配制砂浆等行为,县级以上住建部门或其他负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未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遗撒和泄漏物料的,都将被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露天焚烧落叶最高罚2000元
禁燃区内放鞭炮最高罚500元
乱点火、乱放炮,也将面临重罚。露天焚烧秸秆,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或者限制的区域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