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按时上报信息。此项工作时间紧迫,任务明确。请各市接通知后立即部署,将相应任务安排至辖区内所有县(市、区)教育局及学前教育机构。各市务必于12月15日前完成幼儿基本数据和无证幼儿园基本信息数据的采集。12月20日前将采集的数据信息录入电子模版,并完成数据核查以及幼儿信息的确认工作。我厅将建立系统二期运行月报制度,对各市系统二期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市尽快确定负责系统二期的业务主管部门和技术支持单位联系人,并于12月1日前将人员信息及联系方式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各市在数据采集、系统运行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省电教馆联系。
孔鹏0351-767630013623616264sxjyjj@163.com
吴非0351-56283051306807115113068071151@163.com
山西省教育厅
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