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健全贫困地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统筹做好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发挥邮政等物流行业服务网络优势,支持其按规定参与药品配送。
七、加大贫困地区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力度。
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
加强贫困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
完成已查明氟、砷超标地区降氟降砷改水工程建设,基本控制地方性氟、砷中毒危害。
采取政府补贴运销费用或补贴消费者等方式,让农村贫困人口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继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重点地方病。
加大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基本控制西部农牧区包虫病流行,有效遏制布病流行。
加强对结核病疫情严重的贫困地区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重点人群结核病主动筛查,规范诊疗服务和全程管理,进一步降低贫困地区结核病发病率。
在艾滋病疫情严重的贫困地区建立防治联系点,加大防控工作力度。
八、加强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工作。
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治疗。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加强贫困地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妇女孕产期保健,保障母婴安全。
加大对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
九、深入开展贫困地区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统筹治理贫困地区环境卫生问题,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扶贫行动,有效提升贫困地区人居环境质量。
将农村改厕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相结合,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进程。
加强农村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监测、调查与评估,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地表水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