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青岛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青岛中考2018-07-28王新老师

青教通字〔2015〕23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我市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接农业现代化、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不断提高高中段普及率,努力实现“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工作目标。

二、招生计划

全市初中毕业生约7.55万人,比去年增加1300人。全市共计划招收中职学生3.6万人,本地生源职普比例保持1:1。其中,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初中毕业生约1.7万人。市内三区和崂山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约为85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教育(各区市招生计划见附件)。

三、专业设置

中等职业学校要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开展专业设置和招生工作。要按照服务产业升级需求、专业错位发展的原则,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和规模,防止专业过度重复设置。鼓励中职学校增设服务于蓝色经济、现代农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专业。

四、招生政策

(一)合理确定“3+4本科”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1.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今年我市将适当扩大“3+4本科”招生计划。参与试点的本科院校、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同时,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录取,并实行全市统一录取。各区(市)报考“3+4本科”志愿的考生均允许兼报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对于参加“3+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各区(市)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进行其他批次录取。

2.今年我市将争取省教育厅支持,合理调整、新增部分“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业。同时,进一步加强中、高职衔接,充分发挥现有中、高职专业联盟的作用,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建立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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