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青岛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4)

青岛中考2018-07-28王新老师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有关规范招生秩序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不得贬低他人、抬高自己、夸大其辞、误导考生。要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各级招生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学校和人员,要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认真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和免学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职资助及免学费政策。要按照国家和我市关于职业学校免学费和资助政策的相关要求,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相关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及时了解受资助权利。

2.继续在青岛烹饪职业学校举办“鼎志·爱基金班”。该班面向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胶州市及开发区、黄岛区、城阳区、崂山区农村经济特困家庭招收烹饪专业学生。该班共招生40人,每区(市)各5名学生。该班实行“五免两补”政策(免学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补贴高一、高二每年生活费用2000元、优先安排国家助学金)。

3.继续在青岛商务学校设立“爱基金班”和“东方寒窗基金班”。其中,“爱基金班”每班招收3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免学费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国家助学金,并由青岛慈善总会爱基金管委会在高一和高二学年,每年为每位学生提供1000元资助。“东方寒窗基金班”每班招收3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免学费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国家助学金,并由山东省东方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在高一和高二学年,每年为每位学生提供1000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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