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条件: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
年龄条件:应征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岁。应征女青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为18岁至19岁,大学在校生应不超过20岁,应届大学毕业生不超过22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问:大学生参军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实行学费补偿代偿。对所有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政策,相当于免费上大学(每年最高6000元)。可直接选拔为军官。提干的具体条件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二本以上的毕业生士兵;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三本毕业生、在服役期间担任班长或副班长,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的士兵。报考军校优先。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安排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专升本),录入军队院校培训,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保送入学政策: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取士官优先。一是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根据个人意愿,首次选取士官实行“直通车”的办法直接选取;符合选取条件但编制岗位受限的,由上一级机关调整到编制岗位空缺的单位选取,必要时也可由大军区调整交流;大学生士官本人自愿长期服役且胜任本职、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可以服役满中级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16年)。二是培养使用。符合士官选取、提干基本条件的大学生士兵,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后,由旅(团)级单位确定为培养对象,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经本人申请、组织推荐,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1年,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三是规范待遇。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参照从地方直招士官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津贴和工资待遇。士兵除享受食、宿、服装、医疗、保险等各项保障外,还发放津贴和工资,近两年,义务兵和士官津贴、工资标准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此外,退役时发放退伍补助费,总体待遇高于地方平均水平。就业报到优先。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选择重新就业的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