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优秀新生奖学金
(一)一等优秀新生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实考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一本分数线80分以上者,奖励10000元;
(二)二等优秀新生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实考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一本分数线50分以上者,奖励5000元;
(三)三等优秀新生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实考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一本分数线20分以上者,奖励价值500元左右的生活用品一套。
一、二等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待新生进校后由学校统一发放。
三等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入校时可暂不购置新生生活用品,由学校统一发放新生生活用品购置劵到后勤集团凭劵领取。
八、户口、组织、档案等事项
(一)户口迁移
凡考取我校本科学生,户口迁移可采取自愿迁入(特招生、艺术类学生必须办理迁户手续)。国防生、预科生、委培生、定向生一律不办理迁户手续,预科学生待转入本科学习后根据自愿原则可办理迁户手续。
凡迁户者,必须在新生报到日内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各校区保卫处接待点,超过报到入户时间不予受理,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0月1日。凡户口不迁入我校的学生,其在校期间所有涉及户籍的事务回原籍所在地办理。
迁入地址:宁夏银川市宁夏大学。
迁入要求:《户口迁移证》个人信息齐全,内容详实,打印清晰、印章齐全。
(二)新生档案、党(团)组织关系
1.党员组织关系。区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须经县(市)级及以上(含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介绍到“宁夏大学党委组织部”;区外新生党员组织关系,须经县(市)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先介绍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组织部”,后由宁夏大学党委组织部负责将新生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党员组织关系及入党材料须在报到后一个月内转入学校。新生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办理。
2.团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须由所在中学转出,学生持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办理转入手续。
3.档案等材料。凡属于规定自带个人档案省份的新生,须携带密封,签章完整的个人档案交至所在学院。
4.新生进校时需自备近期照片12张(一寸正面免冠彩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