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布署,切实履地各项工作职责,全力做好食品生产监管的各项工作,努力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三分监管工作,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
我们继续通过加强宣传,正确引导,严格执法等措施,对新办、换证企业采取下发换证通知书的方式督促企业积极取证。2016年我们共指导80余家企业开展新办、换证工作,共有55家企业已通过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
对全县所有食品获证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工作,并实施动态调整,把有限的力量用到重点监管的对象,改变过去平均分配资源的方式,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促进企业自律。通过抓高风险食品、质量保障能力较差的企业、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动态调整监管级别,形成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提升生产条件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目前我县已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81家,相关产品21家,食品添加剂4家。其中A类企业7家,B类企业97家,C类企业77家。
二、全面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开展对全县范围内食品生产企业的集中巡查工作。首先要求企业开展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再是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检查原料入库及验证记录,生产运行及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发现问题及时查封、抽检。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0余家、小作坊2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
在做好巡查的同时,和用生产许可证年审这一有效手段强化对食品获证企业的管理。年审不仅审核企业的自查报告,还对企业一年来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审核,详细检查企业的各项文件、记录台账,不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日常质量管理工作。今年已年审食品获证企业43家。
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为指导,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工作中继续利用省局配发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认真贯彻执行《质监系统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制度》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水分等项目的安全快速检测,今年共抽样检查79家企业79批次产品,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三、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内容全部张贴上墙。监管人员对企业进行巡查时,除加强对企业生产加工全过程和企业质量管理相应记录的检查外还要重点检查企业的资质检查,查看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是否按期年章,换证,是滞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加工情况以及是否做到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内容张贴上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