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本科自主招生,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和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就读。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三)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四)高中阶段在“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五)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得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六)高中阶段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所在中学校长推荐。
二、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本科自主招生,招生计划不超过185人。考生按专业类别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每个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别。招生专业类别见表1。
表1.招生专业类别表
专业类别 | 包含专业 | 备注 |
师范类(文科) | 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地理科学、教育学类 | 非免费师范生 |
师范类(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教育学类、教育技术学 | 非免费师范生 |
普通类(文科) | 新闻传播学类、哲学、法学、政治学类、社会工作 | |
普通类(理科)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技术、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 |